第二十三章 (番外)

  之所以写下这两篇小短文,并且以番外的篇章发在这本小说里,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单纯的想让自己的作文能被人看到。下面的两篇小短文,与本书的章节剧情并没有任何联系,纯当是我的娱乐之作。

  今天之所以会发番外,而不是继续接上昨天的更新,赶快让小说的内容丰富起来,毕竟,这本书才写到二十多章,作为网络小说,字数还远远不够。

  写下它们单纯是有感而发。笔者作为一个少年,会被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在不经意间猛然触动,然后就会有一股热血灌涌全身,一时间十分冲动的十分想做一件事。我是一个二次元宅,每天都沉浸在二次元的世界里,小说喜欢看玄幻仙侠,动漫喜欢热血王道,最近也爱上了治愈恋爱番。我喜欢另一个世界的奇异冒险,从小对别样的神奇感到由衷的向往,在现实枷锁的控制下,我更多的想从自己臆想的二次元世界里,找寻到属于自己的自由。

  我喜欢文字,于是开始写一些东西,这本《异世界雷姆由我来守护》就是这样产生的,但《雷姆》终究是作为长篇来写的,需要慢慢地铺垫描写。但偶尔,我也想写一些无厘头的东西,不需要什么设定,不需要什么介绍,只管将自己脑海里的想法全部一股脑的描述出来,不需要任何负担。

  写作这件事,我认为,在愉悦别人前,应该先让自己得到享受。有时候,我很想写冒险主题的故事,也会有想写青春恋爱的时候,也会想写出江湖的爱恨情仇、儿郎大义。但人的精力有限,时间有限,不管我怎么热血沸腾,在写完一个故事后,我也会冷却下来。但是,我也不想让自己的所有感悟白白追随时间流逝,所以,在今天,在延续前文故事和单纯让自己愉悦之间,我选择了后者。如果我这本手有读者看到,只希望你们能稍微原谅一下笔者的行为,少年热血做事总是冲动的——我给自己找了这样的理由。

  《望月向阳》

  望月一遍又一遍地练着剑,任大汗肆流。

  院中不断舞动的身影,裹挟着轻微的破风声,惊动了两名路过的弟子。他们扭过头看向那紧闭的院门,门上老旧的横木依旧可以辨认出——“望岳”二字嵌在其中,歪歪扭扭的,仿佛可以看到当初少年刻上它时的笨拙与认真。

  “听说了吗,此次秋试是曾师兄折桂。”这两名弟子并未在意院中的动静,倒是谈论起半月前的全山秋试。

  “当然,现在外山都传遍了。”

  “唉,不过,我们这一辈都这个后起之秀给比下去了。”

  “那能怎么着,谁然人家天资好呢……”

  说着不忘再瞥一眼旁边那小屋,又看到那“望岳”二字。收回目光,摇摇头,便迈步离开。

  不知是谁飘出一句话溅在这已经安静下来的时空中:“呵,望岳……”

  呵……想必也不是什么厉害的角色。

  门外的声音自然全落入了望月耳中——包括最后那句话。但,他已无力去辩驳什么了。

  只是气息略微一滞,左掌覆上右手,执剑高过头顶,猛朝面前的青石礅劈去。

  叮!

  并未出现想象中如削泥般的神威。只是……剑断了……而已。

  无言,空气中一片寂静。

  那个人站在躺在地上的断剑面前。这柄自入山以来便陪伴他至今的剑,如今身上满是豁口——失去了当年的锋利。

  这断了剑的剑柄,握在手里,感觉……越来越陌生了。

  “呼……”望月抬头看向天空,那毫无波澜的眼神,真像干涸了的水井,不再有一丝荡漾。

  望月想起一个人。

  在一次出山执行月例任务的时候,望月遇上了他——向阳。

  那时候,向阳披着一件黑袍。黑袍裹地严实,望月看不到任何其他的装饰。

  但他这副模样,加上一张冷峻的脸,实在容易让人想到那些游行江湖的侠客——换作平常,望月必然与他结交一番。

  但现在……

  “你为何不出手帮忙?”望月站在向阳面前,质问他。

  “不是有你吗。”向阳冷峻的脸上没有任何波动。

  “你早在此处。若你早点出手,以你实力必无伤亡!”

  “话虽如此,但……”向阳脸上勾起一抹冷笑,“他们的死活与我何干?”

  一刻钟前,望月路过此地,有一商队遭盗贼劫掠。尚在一里外的望月急忙赶往救援。

  那时,向阳距商队不过十数步,以他后来展现的实力,赶往营救不过眨眼间的功夫。

  但,向阳视若无睹。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

  后来赶来的望月招呼他帮忙,他依旧充耳不闻。直到盗贼的刀刃向他砍去,他才出手将盗贼杀尽。

  然而,此时的商队所余人数寥寥无几……

  望月气极,大呼:“江湖败类!”

  就欲拔剑废其一臂,握剑的手却莫名被一只手掌摁住。颈前倏地飘起一抹寒光……

  望月面容失色,背后浸汗,实力……不是一个等级……

  “少多管闲事……”耳后传出他的声音。站在望月身后,捏着短匕的手缓缓放下,他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背道而驰。两人的影子被拉长,交合在一起。

  “你叫什么……”望月艰涩地吐出几个字。

  “落影。”

  空气中泛起一丝波澜,在望月耳边鼓起几声呢喃:“人生来不是被杀的,活成什么样自己说了算……”

  ……

  或许是真的,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规则来决定一个人。不过是自讨苦吃……

  这偌大的世界究竟掩着怎样的面纱,让我无法看透她。却总有人不顾一切地奔向这个世界,是想明白她的真面目吧。

  或许,我也该成为这个世界的漂流者了……

  他,有一身黑袍。我,就带上这柄断剑吧。

  这“望岳居”……罢了,就让他落满灰尘,杂草丛生。

  在少年刻上他花了一晚上才想出的两个字——“望岳”的时候,他两只弯弯的眼睛就像两颗小月牙,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

  “望岳”取自“望月”的谐音,“望岳”既指着自己,又寓意少年院门正指的主山——凌云峰。少年对这个居所的名称颇为满意。

  那时候他真的很开心啊。

  《雏鸟归入繁星中》

  听说过溟海吗?

  “我一路向北,越过极寒之地,终于到了北之极——穷发。

  “那里草木不生,一片荒芜。起初我甚至怀疑溟海根本就不存在。

  “我硬着头皮,继续向北走了几天。来都来了,干脆走到底。

  “终于,我看到了一座大山。

  “站在山顶上,我看到山对面躺着一片巨海。这片海就是溟海。溟海十分辽阔,目光所极处尽是海水。据说,海深更是达数万丈!

  “鹏鸟在海面上高飞,振一下翅膀就是一阵狂风——差点把我吹上天。

  “鲲在海中遨游,鳍尾摆动一下便有一股大浪。

  “我喝一口天池的水,精神瞬间爽朗了……

  老头沙哑的喉咙不断滚动,传出苍老的嗓音,听到过路人的耳中。那人便知道,小不点又找老头讲故事了。

  老头不是本地人,他是从外边来的。这倒让村里人感到十分惊讶,这穷地方在山疙瘩的山疙瘩的里边,竟还有人跑来这破地儿。

  问老头为什么来这,他只说一句让大家感到奇怪的话:“来这看看。”

  这穷疙瘩有什么好看的?

  老头的到来让村里闹了一阵,时间长了,大家都习惯了他。人们的生活回归平常,各自做着各自的事,像老头没来过一样。

  除一人外,他就是小不点。

  自老头来了以后,小不点每天都回去找他。他用要让老头给他讲一两个故事。

  老头也乐意。寻一石墩,或木凳,一齐坐下,便不知时间了。这片空间只余老头娓娓展开的嗓音。

  “在东边的东边,有一谷,名叫旸谷。

  “旸谷是日出之地。我们五湖四海的光明都要从那开始。

  “谷中躺着一颗暗红的大日。周围的谷壁上栖息着很多太阳鸟。

  “太阳鸟长着三只脚——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鸟嘞。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鸟拍着翅膀,跳着三条腿,朝太阳齐鸣。声响如雷,震耳欲聋……”

  老头讲故事的时候,眼睛总是看着天边。

  那无际的天,连绵的山,无边的林海随风荡起波澜飘向远方;柔和的阳光,清爽的空气和那挣脱树干的老叶也携着风尘追随大风飞向天际——这一切,收敛在老头眼中。

  小不点看着他,追随他的目光望向这辽阔、将他笼罩着的天地。稚嫩的小脸上,嵌着两颗清澈明亮的眼睛。

  偶尔飞来两只小麻雀,扑棱一阵后又融入这片天地。两人的目光也跟随麻雀的影子也飞向了这无际的天,广袤的地。

  故事讲完,黑暗的天洒满星光,映在小不点眼中。

  老头拍拍他的脑袋,就像拍在马屁股上一样。

  小不点蹬着腿跑远。

  在老头眼中,小不点的身影愈行愈远,没入这漫天的星光中。

  以上便是这两篇小短文了,把自己的想法肆意写下来,总归是让人舒畅的。我其实倒是不担心读者会有什么不满,毕竟,现在没几人在看我写的书,说了这么多,其实不过是在自我玩弄,自己与自己对话。

  那我便写些自己会跟自己说的话吧。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写文字多久,只希望,在未来的时候,有感有悟,手边有笔,便写。因为,青春,是十分值得记录的,不过在什么时候,重新观看这段时间,都会让人回味无穷。

  以上就是这章的全部了,回归与读者对话的模式。我也只是因为今天的特殊感想,所以才写下这些文字,在以后,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还会像今天这样,对某些念头有这么执着的念想。只能说,我会继续更新《雷姆》的章节,《番外》的话,就是随缘的事情了,想写的时候就提笔。

  那么,不管有没有读者,那么,下章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