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相识

  17区被人们称为乱世中的卢浮宫。

  怀才不遇的诗人,沮丧失意的画家,还有鹑衣鹄面的作家,都在这里相遇。17区是这些失意者的庇护所,也是他们的温柔乡。艺术家们在这里建立了自己的艺术王国,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伟大的创作者,17区的墙上会刻下他们的名字,后人会为他们讴歌。

  许千寒也是这座卢浮宫的主人之一。

  某年某月的某天,年轻的艺术家无意间经过这座城堡,她远眺沼泽后那扇镶着金边的宫门,熠熠生辉。不久后这华贵的宫门便为她打开,原住民们纷纷簇拥着她走进这圣殿,巨型琉璃吊灯上有精灵挥舞魔杖,高高拱起的房梁上雕刻着缪斯的裸身像,就连大理石柱也闪着金光,许千寒第一次感受到如此的自由和快乐,她只看一眼便爱上了这个地方。

  年轻的艺术家最后留在了这花香遍地的世外桃源。17区最后一条尾巷的尽头便是许千寒的私人寝宫。在这里她是自己的阿尔忒弥斯,白天她沉浸在自己的艺术展,夜晚便向月亮倾诉她不尽的爱恋,阿波罗常伴她左右,甘愿亲手为她戴上月桂花环。

  直到这折射快乐的双面镜被打破。

  晚间最后一则新闻后插播了本月的第三条寻人启事——二十岁的女大学生失踪三天下落不明,女生的家属愿意悬赏十万寻找她的下落。正在24小时便利店吃夜宵的许千寒无意间看到了这条新闻,眯着眼睛挑一下眉,然后吃完了最后一口泡面。

  收银员一边点钱一边和许千寒搭话:“才二十岁,长得也挺好看,可惜了可惜了。”艺术家擦擦嘴并不接话,低头从钱夹里掏出一张红色钞票。

  “能找开吗?”少女微笑着将钞票递给收银员。“我看看啊......”收银台后的男人微微一愣随后抽走许千寒手中的钞票,放进最里层的钱箱,“一看就是有钱人,吃个夜宵都不带零钱......诶那大学生看着也挺有钱啊,你看她脖子上那项链,水晶的吧,一看就不便宜...”

  许千寒接过找回的钱后转身便走出了便利店,从大衣内口袋里掏出扁铁盒——她习惯用这个来放烟。烟头被唾液濡湿,鲜甜与烟草香沾染了指尖,掏出复古的砂轮式打火机噌噌两下,迸出的火星染红了烟丝,连同空气中的雨水也被烧得丝丝作响。

  深吸了一口雨后的泥土气息,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积攒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洼,霓虹灯打在上面映出五颜六色,像是滤光片后彩色的月亮。厚底马丁靴走过,月亮被踩碎,月光溅起最后汇成塞纳河,淅淅索索地流出巷尾的艺术桥——人们常在这里膜拜缪斯女神。

  来来回回转过几道弯,许千寒走进寝宫最深处的地堡前——这是她的私人艺术展厅。艺术家将燃了一半的烟在铁板上摁灭,水汽沸腾与烟雾一同飘散,接着又被白雾打湿重重得落在地上。

  主人掏出钥匙将崭新的铁锁打开,小心地揭开地堡最后的保护罩,年久失修的铁活板门断断续续发出刺耳的声响,兴许是声响太大,隔壁的狼狗也开始吠叫。

  17区的夜晚总是不平静的。

  顺着旋转式楼梯走下去,鞋底的雨水渗进了水泥地。走廊的尽头站着一名少女,即使双眼早已失去了光彩可依旧无法掩盖她的恐惧。那姑娘不着寸缕的被固定在木柱上,双肩下的手臂已不见了踪影。

  艺术家颤颤巍巍的手抚上少女的脸颊,又顺着颈线向下,指尖触碰不到一丝温度。天鹅颈上的水晶项链被一把扯下狠狠扔在墙角摔了个粉碎,许千寒满眼怜爱的看着早已没有气息的少女,给了她一个无尽温柔的吻。

  “晚上好,我的维纳斯。”

  许千寒是艺术家,她的艺术品就是这地下室里她一个个亲手制作的人偶。

  三个月后17区下了冬天的第一场雪,初冬的气温还未似三九天那般寒气逼人,却也让人们穿上棉服戴上了围巾。

  雪花漫天飞舞,六边形的冰晶还未来得及落入冒着热气的泡面桶便被化开,站在便利店门口的许千寒揉了揉冻得通红的脸颊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呼出的热气很快散开来,连同泡面特有的香气又被一同吸入鼻腔。

  这样的天气来一桶热腾腾的泡面最好不过。

  许千寒抿嘴沉思片刻,重新用塑料叉挑起一口面送入口中。裸露在外的手指已经有些发僵,颤颤巍巍的转动叉子将面条卷成一团,还未靠近嘴角便滑落在地上。

  “靠,这是最后一口啊。”年轻人不悦的将叉子丢进一旁的垃圾箱,端起泡面桶咕嘟咕嘟喝了几口热汤,滤掉汤底的料渣后把纸桶放在了垃圾箱盖上。

  “老板我走了啊。”

  许千寒擦擦嘴招呼了一声便快步离开。雪花四散缓缓落到艺术家的头上,她长呼一口气又把围巾收紧了些。人行道上的雪层被行人来回踩过,带着鞋底的尘土化成了一滩泥水,厚底马丁靴踩上去也沾上了些许棕黑色的泥点,许千寒微微提起大衣下摆防止被弄脏——这可是她最喜欢的那件。

  小心地渡过十字路口汇成的河,却在离台阶最后一步时踩了个空。

  以后再也不穿厚底靴了。许千寒蹲在台阶上揉着已经肿起的脚踝想。

  雪越下越大,落在许千寒手上化成了水。汽车路过带来的寒风吹得她阵阵哆嗦,手像是皮开肉绽了似的阵阵发疼。双手撑地艰难的站起身,顾不得大衣上的泥水,将两手上的污渍随意擦了擦,一瘸一拐的走到不远处的绿色报亭。

  “介意我在这里休息一下吗?”

  报亭的主人闻声抬头,看着一脸尴尬狼狈不堪的姑娘,沉默了片刻便起身开门让她进来,从书架角落里抽出一张折叠凳递给许千寒,又回到书桌旁继续看书。

  许千寒窘迫到了极点,她不知道是否该打断老板看书,大衣被染成了黑棕色,泥水顺着衣角滴在木板上,然后掩饰似的用鞋底抹开。

  她从没这么狼狈过。

  艺术家不善言谈,已经到了嘴边的感谢迟迟说不出口,只得转移注意似的四处观望。房间四周都挂满了本季新上的杂志,各种各样的模特占据了封面,泛黄的灯光照在塑封膜上,许千寒隐隐约约的看到了一张脸。

  “老板,这本多少钱。”

  许千寒不知道为什么会买本杂志回家,还是一本过期很久即将被当成废品卖掉的杂志。当时花花绿绿的杂志中一眼便看到了被藏在角落早已落了不少灰尘的封面——这倚靠在窗边的女人,人畜无害的眼神和白皙的皮肤,朱唇微启露出了些许皓齿,唇角的美人痣做点缀一切都恰到好处的完美。艺术家喉头耸动,不自觉的咽下口水,当机立断买下了这本杂志。

  艺术家觉得,她找到她的阿芙洛狄忒了。

  许千寒打开塑料包装,将杂志抱在怀里一遍遍摩挲着女人的面庞,那我见犹怜的眼神把她的心都要融化了,这才是她真正的阿芙洛狄忒,她真正的女神。

  杂志封皮被撕下,艺术家捧在手里低头细细嗅了一口,书墨的味道中似乎掺杂了些许花香,许千寒被醉的两眼朦胧,恍惚间好像看到了那个女人,试图伸手拥住她,却扑了个空。

  你叫什么,我的阿芙洛狄忒。

  覆过膜的铜版纸已被揉的略微发皱,页脚上的印刷字皱皱巴巴的反着光,许千寒将它抚平,一遍遍呢喃着上面的名字——贺煜欢。

  时隔三个月,艺术家找到新的目标了。

  之后的几天许千寒都泡在网吧里不断翻找着贺煜欢的资料,从出道视频一直看到最近一周的活动。说来也奇怪,贺煜欢明明已经出道了近八年,却依然在娱乐圈边缘徘徊,参加过大大小小的拍摄却也始终是配角没有什么大的反响,八年的摸爬滚打,却依旧是个小糊咖。

  不过也好,这样贺煜欢就更容易看到自己了,艺术家这般窃喜到。

  按理说身为一个艺术家,是不应该沾染这些世俗之物的,不然她的灵魂将被玷污,阿尔忒修斯会怪罪她,夺走她的心,抽走她的灵魂。奈何艺术家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已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这个女人。

  许千寒特地注册了微博账号,只为了关注贺煜欢。之后不论贺煜欢发了什么微博,艺术家都是第一个点赞评论的人,活脱脱成了贺煜欢的铁粉。

  她会不会注意到我——艺术家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