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凭你的这堆碎肉?真的有够好笑的。”夜嘲讽的笑容,让韶华痴狂疯癫。
“你凭什么侮辱我的杰作?拼什么!这是我这五年来的所有作品,你没有资格侮辱它。”
“你可能真的没有艺术细胞。”
“哈?你凭什么。”
“因为摆放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堆碎肉,不是吗?”韶华一噎,对方说的没错,这地上只是一堆碎肉,和所谓的艺术美相去甚远,但他也没办法啊,他也曾努力的吧每个人的尸体部件组合在一起,但总是没办法做出满意的尸体艺术,所以一气之下就把所有的尸体搅成了碎肉。
“我也在迷茫啊,看着地上的碎肉,我也很迷茫,迷茫要怎么做才能把他们变成我的收藏品,我希望有一天,当我的所作所为被全世界曝光,我希望能给世人看到我令人惊叹的艺术品!!”
韶华的声音真挚而又富有感情,语气单纯且美好。
“你想要更多的素材,去实现你的愿望吗?”
韶华……“不要把我当成笨蛋,你是想让我放了你?别开玩笑了。”
“换句话来说,你知道你母亲的尸体被藏到哪里了吗?”
韶华大惊,他母亲是他父亲二十年前在车站绑架而来的漂亮女人,她教会了韶华怎样去爱一个人,怎样成为一个正常人,但是他毕竟也有父亲的血脉,那隐藏在血液里的杀人欲望让他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着。
看到人们走在路上,看到露在空气中的白色肌肤,他的身体就控制不住想要去破坏,尤其是是他貌美的母亲,他爱着母亲,更想让母亲变成他的杰作……
他看着那堆碎肉疯狂在想,如果自己能有母亲的尸体,他的尸体艺术肯定能达到史无前例的高度,一定能制作出他满意的作品。
但是他父亲却把他母亲的尸体藏了起来。
“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韶华抓住夜的脖子,使劲摇晃着。
“就在这间房下面的冷冻库中。”
“冷冻库?”这是韶华都不知道的房间。
“进去的开关是南墙的第二块砖,只要按下去就能打开冷冻库的门。”
韶华尽管半信半疑,但他对母亲的尸体其执着程度已然陷入了痴狂,他一直坚信母亲能使得他更上一层楼。
韶华按下了开关,果然地下出现了一道门,从里面传出的冷气让房间里的气温骤降。
夜练滚带跳着在隔壁房间拿出一把生锈的大菜刀,把手上的绳子割开。
乘着韶华还沉浸在见到自己母亲的兴奋中,夜找寻到了那个电锯。
“你!还活着?”身后的声音颤抖,他是韶华的父亲,韶大峰。
“你不能活下去,你活着威胁太大!你必须死。”韶大峰颤颤巍巍,他的手里那种一根铁棍,手上青筋直冒。
夜微微一笑,“再此之前,你妻子的尸体马上就要被解刨了,就算这样也没关系吗?”
“没关系,我答应过她,要守护儿子一辈子,你是个威胁……”对方已然有了亡命的态度。
“唉,你是不是记错了,你妻子明明告诉你,如果儿子没办法回头就亲手杀了他。”
韶大峰一愣,“不,不可能,我的妻子怎么可能会让我去杀人,她那么温柔。”他抱着头痛苦的回忆。
“你也是因为她才突然醒悟收手不干的吧?你还重新组建了一个家庭,又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你却为了韶华杀了自己亲生女儿……不知道还说你可悲还是可怜呢。”
为了满足韶华的杀人欲,把自己亲生女儿送给韶华,让其变成了这些肉沫的一部分。
“不,没有,我没有……是她让我守护韶华的,我只是听从了她的遗愿,而且我不想暴露,我好不容易才争取来的平静生活,决不能被任何人破坏。”
“所以你就开始不断的带人回来满足你儿子的杀人欲望是吗?”
“他是我的儿子,他继承了我的xyy基因,他也是身不由己,他其实是个很乖巧很老实的孩子。”
地下室里传来了少年阳光开朗的声音,还有与之不相符的电锯声,他正在解刨自己的亲生母亲,不时发出开心的笑声,韶大峰全身力气被抽干一般呆坐在地上,仿若失去了信仰。
他喃喃自语,为什么我会把你说要杀了韶华听成是要好好照顾韶华呢?他喃喃自语。
“你知道一个叫做小优的女生吗?”
“你说她是么……嗯,我知道。”
“她长的很像你的女儿是么?所以你才会在中途放她离开。”
“她是个不死的怪物,我是因为害怕才放她离开的。”
夜嘴角上扬,“不死的怪物?”
“无论多重的伤都能瞬间治愈,哪怕是致命伤,都能如同脱胎换骨一般重生,她是儿子最钟意的礼物。”
“那你就不怕自己被告发?把她放走。”
“她只要死去就会失去三天以内的所有记忆,所以只要杀了她然后把她放走就不可能会暴露……”韶大峰已经失去了一切,失去了活下去的欲望,就算现在杀了他,他也不会还手。
妻子最后的身体已经变成尸块,清洗干净,整洁的一一摆放,韶华打算倾尽自己的才华,把母亲拼凑成一件艺术品。
“是母亲你教会了我怎样去爱人,你看我学的怎么样?我有在好好爱你吗?”
夜看了两人一眼,转身离开地下室,消失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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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出生便没有了母亲,一直到五岁都一直在和父亲住在一起,他的父亲并不是什么好人,最开始游手好闲的去亲戚家吃百家饭,后来他大叔看不下去给他找了份加油站的工作,但没过几天就和顾客打起来,把人送去了医院。
他没钱赔给别人,就一个人偷偷的跑去了外省躲起来,当亲戚察觉到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星期后,家里只剩下年幼的晨曦一个人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找不到晨曦的父亲,亲戚嫌麻烦没人愿意养她,就把她扔在派出所门口,她学着亲戚教给她的姿势,跪在警察叔叔面前,求他们收留她。
收养她的是一个三十六岁的大叔,是一位警察,原本是打算听上面的安排,把她送去孤儿院,但看到她的表情只有,还是决定收养她。
家里他有一个比晨曦大六岁的儿子,夏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