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身体测试

  结束这场游戏后。

  任宇长长叹了口气一口气,他感到很痛心。

  为什么现在人都这么不文明呢?

  为什么人和人之间要有这么多矛盾呢?

  和谐美丽的新社会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当然,他也觉得自己作出了贡献,净化了网络环境,尽管是以暴制暴。在十多条触手的帮助下,他舌战群儒,以一敌二获得了胜利。

  无敌,是多么寂寞。

  ......

  任宇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有品味的人,就算现在是非人,他也立志成为一名有品位的非人。

  总不可能身体变异后就抛弃人类千百年来的习性,从而茹毛饮血,风餐露宿。

  他决定沐浴更衣,用触手给自己倒了杯2020年的白桃乌龙味的可乐,选择一个舒服的姿势看起了书。

  虽然那群网友看上去就不靠谱,但至少这些具有神话色彩的故事能给予他一些提示。

  在变异后,他倾向于这些书或许是根据某些真实事件改编而来。如今的他出门遇到吸血鬼和狼人互砍都不会觉得奇怪。

  至少这两货看上去还有人型,他却在初步褪去人类的皮囊。

  “另一个形似章鱼的陆地种族很快就从无垠宇宙中到来,对古老者发动了突如其来的可怕大战,它们或许对应了传说中先于人类存在的克苏鲁的眷族。”

  任宇轻声呢喃着书本的文字,随后‘星之眷族’的字样印入他的眼帘。

  根据书本上的插画,星之眷族和模样和他最为接近,同样都是下半身都是触手的形态。

  只不过上半身这...

  注视着这副极度丑陋,充满着黑暗、混沌、疯狂的画卷。

  “我该不会是这丑东西吧?"

  眉头微蹙,心头涌上一股担忧。假如他的肉体变异还在继续的话,恐怕以后根本就无法存在于人类社会中。

  所以从现在起,他得开始研究这具身体和今后如何在人类社会中隐藏身份。

  他可不想成为会被福尔马林泡个几百年的研究材料。比起为人类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更想当个混吃等死的小市民。

  只不过,如今他这个卑微的愿望已经破碎了。

  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地板上蔓延着触手悉悉索索爬动的声响。

  咔擦——

  房间的灯光熄灭,猩红色光辉的眼眸在黑暗中一闪而逝。

  任宇闭上双目,很快陷入了沉睡中。

  只剩下密密麻麻的触手还在无规律的颤动着。

  ......

  第二天。

  在一座偏远的小树林内,一个身材魁梧,穿得严严实实的男子缓缓脱下了黑色风衣。

  让人恐惧的是。

  隐藏在风衣下的是无数条猩红色的触手,男子的双眼散发出迷人的光辉,仿佛蕴含着群星的隐秘,让人忍不住探索。

  黑暗、混沌、疯狂,无时无刻都充斥着邪恶的呓语。

  这就是对任宇最好的概括。

  然而如此可怕的非人存在,并未选择施展某种颠覆人类、亵渎生灵的计划。

  而是。

  “噗”的一声。

  黑泥萦绕着邪恶的低语,呛人的气泡不断地冒起。

  “嗯,还是那个味!”

  任宇畅饮了一口可乐,感受着胸膛处的舒爽,忍不住称赞道。

  他今天的任务就是来这片小树林尝试自身的能力。

  为什么不在家里,而是冒着暴露的风险出来?

  只因为他略显浅薄的钱包承受不住这充满邪恶的力量!嗯,戳一下就是几百块,对于任宇的经济情况而言是挺邪恶的。

  堪比去年在股票上割他韭菜的庄家。

  毕竟在这片小树林被发现了可以跑路,钱没了就是真的没了。

  “接下来就是测试了。”

  一条触手微微扬起。

  嘶——

  宛如长蛇一般,飞速刺了出去。

  噗!

  树木的躯干一阵颤抖,木屑四溅,树叶簌簌地往下掉。

  既然轻松刺穿了树木,那么想要测算出威力则需要更坚硬的材料。

  任宇点点头,又是一条触手猛地刺向地面上的碑石。

  令任宇感到惊讶的是,即便是坚硬的石块也挡不住触手的攻击。

  原本光滑的石块赫然浮现一道深深的孔洞,密密麻麻宛如蜘蛛网的裂纹从边缘蔓延出去,任宇甚至能透过孔洞看到石头的另一边。

  尽管心头早有准备,但任宇还被这种威力吓到了。

  低头看了看猩红的触手,任宇内心充满了震撼。

  这个威力达到人身上的话,恐怕直接就是一个血窟窿,就算是穿了防弹服也是不讲道理的。

  那么接下来就是使用硬度更高的材料——

  钢板。

  任宇下半身的触手忽然一阵抖动,随后分开了一条缝隙,从缝隙中一只触手卷着钢板伸展了出来。

  五厘米的特殊材质的钢板,即便是现代枪械也难以穿透。

  而现代枪械代表着一个人破坏力的顶峰,任宇现在所做的就是看自己的攻击力是否完全超出凡人。

  很快。

  伴随着巨大的撞击声响起,任宇卷起了深深陷进土里的钢板。

  当他查看到钢板的现状时,即便是他所为,也不由得的深吸了口气。

  只见钢板原本光滑的表面坑坑洼洼的,还有灼烧加热产生的黑色痕迹。除此之外,笔直的钢板以中心的一个两厘米的浅坑往里凹陷,像是遭受了某种难以承受的恐怖巨力。

  这一瞬间,就连任宇自己也吓到了。

  “原来我这么厉害了?”

  愣了愣,又很快回过神来,嘴角泛起一丝苦涩。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宁愿不要这种力量。”

  “而且什么时代了。力气大有什么用,难道去工地搬沙袋?”

  以任宇目前十六根触手的数量和其巨力,估计一个来回就能搬六七个沙袋,一个人顶四五个人。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他现在出门都要遮遮掩掩的,更别提去工地搬砖了。

  而且日常花销也是个大问题,因为原来从未想过自己会这副鬼样子。之前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纯粹的月光族。

  要不码字吧?

  任宇脑海中瞬间闪过这个想法,他曾在某段极度贫困的时期,靠着码字度过了那段时光。

  只不过当初一指禅的码字速度让他深感折磨,恨不得化身触手怪。

  任宇忽然沉默了下来,低头看了看他十多条灵活的触手,莫名的想起来某个游戏中的台词。

  我,即是虫群。

  我,即是触手怪。